坚持解放思想 积极履行职能
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2008年4月)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梁清兆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体现在解决影响发展的实际问题上,体现在不断改革进取上。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就是要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目前制约人大工作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破解难题,促进人大工作健康发展。
一、认清形势,积极破解制约人大工作难题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不断推进,如何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中各个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和实践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的关系,实现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的有机统一
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是国家与政党关系的核心内容。处理好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是加强地方人大建设的关键。人大工作既要认真领会党委意图,同时又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既要依法办事,又要有效地贯彻党委意图。无论在人事任免还是在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要善于把党委意图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变成全体人民的自觉行为。同时,要主动谋大事、抓大事,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主动为党委决策服务。
(二)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
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既要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同时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当前要解决不想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有些同志存在老好人思想,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使监督流于形式;有些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了存在问题,或者发现了存在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不强、水平不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在深入调研、了解情况、掌握法律政策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监督的新形式,把握好监督的度,通过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开展。
(三)正确处理依法监督和创新工作的关系,实现监督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统一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既是法律的制定者,也是法律的维护者,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但另一方面,人大工作又不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只有不断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才能得到加强。特别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人大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是法律目前还未涉及的范畴,特别需要弘扬敢闯敢干的精神,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法律、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各级人大代表逐级提出修改的建议意见,使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因此,人大工作要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立足实际;既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又创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环境,实现执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正确处理好与代表的关系,实现提高素质与做好服务的有机统一
人大代表能否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愿望,与人大代表自身的要求都有不小的差距,代表履职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一方面,要把参政议政能力强、有代表性、有群众基础的优秀分子选拔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另一方面,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五)正确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实现履行职能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有机统一
人大既是权力机关,又是民意机关。反映民意,维护民利,是人大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现实生活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也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当前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就业难、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都想通过人大监督,督促政府得到妥善解决,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关注民生、倾听民意,创新工作思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监督议题,促进改善民生。
二、发挥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人大要围绕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始终关注和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贯穿到人大工作中去,不断解放思想,强化监督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如果说,我们与珠三角先进地区最大的差距是思想观念的差距,那么要解放思想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制约、阻碍我市发展的思想根源问题,努力做到“四破除、四树立”:即破除畏难情绪与悲观心理,树立责任意识与发展信心;破除得过且过,怕负责任的思想,树立创新意识;破除安于现状、小进则满的心理,树立进取意识和竞争意识;破除封闭观念,树立开放意识;破除各自为政思想,树立全局意识。
(二)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活动离不开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大工作全局,主要议大事、顾大局,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做出决议、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也是监督方式的一种创新。去年,人大常委会对社保基金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饮水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专门的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策,推进这些工作开展。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通过专题审议、视察、检查等形式抓好落实,真正把调研成果落到实处,推动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以发挥代表作用为手段,切实解决发展难题。代表的职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如果代表的作用能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争取上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方面,是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法替代的。人大常委会要重视发挥代表的作用,加强与代表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反映群众呼声,加强与省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上级对江门的支持,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解决发挥积极作用。
(五)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突破,切实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讲法律、讲程序,是人大工作一大特点,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大工作就一成不变。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机关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对一些与形势、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老惯例、老做法要勇于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工作程序,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