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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定于2007年6月1日-9月30日对江门市2007年1月1日前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年度审查。各企事业单位需持以下资料参加年审:
(一)《贷款卡》;
(二)《行政许可证年审申请书》(有关信贷业务需经办理银行确认并加盖业务章确认)、对外投资情况表;
(三)当年已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正本原件;
(五)《人民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正本原件;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
(七)《2006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八)企业法人须提供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来源的证明材料(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九)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正本原件;
(十)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所提供复印件必须使用A4规格复印纸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年审地点:江门市东华二路12号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联系电话:0750-3166733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200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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