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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不断创造、逐渐形成的一项运动项目。
萌芽阶段
在原始社会,兽多人少,自然环境十分恶劣,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严酷斗争中,人们自然产生了拳打脚踢、指抓掌击、跳跃翻滚一类的初级攻防手段。后来又逐渐学会了制造和使用石制或木制的工具作为武器,并且产生了一些徒手的和使用器械的搏斗捕杀技能,这便是武术的萌芽。
发展形成
进入阶级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兵器的改进,武术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七强图霸,战争十分频繁。武术的格斗技能在军队和民间得到重视和迅速发展。
汉代是武术大发展的时期,在宫廷的酒宴中常出现剑舞、刀舞、双戟舞等单人的、对练的或集体舞练的套路运动。徒手的拳术表演和比赛也深受统治者重视。
隋唐时期,由于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与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停滞状态相比,武术可以说又重新崛起。
明代是我国武术全面大发展的时代。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拳派林立。明代武术的大发展与明太祖先元璋重视文武全才的思想分不开,他主张“武官习礼仪,文人学骑射”。这样,明代不但拳法众多,而且器械套路也更加丰富多彩,开始有势有法,有拳谱歌诀。
流派涌现
清朝统治时期由于满清贵族为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一度限制练武,所以清代的武术活动不如明代,但由于武术在民间已有广泛群众基础,加之当时存在许多反清复明组织,人民群众习武练功以图推翻满清统治之风反而使各种流派的武术更加纷呈于世。武术流派林立,象征着武术事业的兴旺发达,但也存在各派之间缺乏交流不能相互弥补长短的不足。
民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火器的普遍使用,武术的健身作用更为明确。
继承传扬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关心人民健康,重视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国家不仅定期举行武术汇报表演,还在高等师范院校及体育学院开设武术专业,并组织专业人员在继承传统拳术的基础上,广收众家之长,整理出简化太极拳、中组长拳、初级长拳以及器械套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发展体育运动,全国各地还建立了武术协会,吸引武术爱好者前去习武健身;国家还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走出国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武术也不断走出国门一展风采,对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友谊、促进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
我国武术最早是传到日本和东南亚一带。据记载,明代拳师陈元资东渡日本,传授少林拳法,奠定了日本“柔道”的基础。至于日本的空手道、合气道,朝鲜的跆拳道,泰国的遢逻拳,菲律宾的棍术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中国武术的影响。
中国作为武术的发源地,近几年曾派人先后到五大洲60多个国家进行武术表演和交流,不仅宣传了我国的民族文化遗产同时也增进了国际友谊。目前中国武术已风靡了欧美及其他地区。美国已成立了“全美中国武术协会”,芝加哥、纽约、旧金山等城市还成立了“少林功夫学校”。在国际上,武术热正方兴未艾。“功夫”、“少林”、“太极”、“武术”的汉语拼音——“GongFu”、“ShaoLin”、“TaiJi”、“WuShu”已成为英语中的常用词。
中国武术所具有的健身、技击、艺术欣赏等作用兼备的独特功能越来越吸引了国外的武术爱好者。 (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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